2025年3月26日國家藥典委員會發布了“國家藥監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頒布2025年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的公告(2025年第29號)”
3月28日國家藥典委員會發布了 “2025年版《中國藥典》實施有關事項解讀(一)”一文
其中就“2025年版《中國藥典》頒布后,藥包材標準如何執行?”問題,作了以下回答。
答:2025年版《中國藥典》頒布后,2020年版《中國藥典》和以《關于發布YBB 00032005-2015〈鈉鈣玻璃輸液瓶〉等130項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國家標準的公告》 (2015年 第164號)形式發布的標準(以下簡稱2015版YBB標準)中對應的方法類藥包材標準,均以2025年版《中國藥典》為準。對比表詳見2025年版《中國藥典》中的“本版藥典(四部)與原藥包材通用檢測方法對照”。
藥包材企業應在確定藥包材符合預期藥用要求的基礎上, 遵照關聯審評的相關規定,參考2025年版《中國藥典》藥包材相關指導原則和2015版YBB標準中的品種標準,確定質量標準,進行質量控制。
藥包材企業為符合2025年版《中國藥典》要求而進行的藥包材標準變更,僅涉及變更藥包材標準且該標準滿足《中國藥典》要求的,可將更新的藥包材標準在年報中體現,年報中應包括標準全文(含標準編號)、必要的驗證數據和自檢報告等,并及時通知相關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。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接到上述通知后,應及時就相應變更對藥品制劑質量的影響情況進行評估或研究,并按照《關于實施2025年版<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>有關事宜的公告》和關聯審評的有關要求執行。